江西中医药大学院士工作站组织机构设置
及岗位职责
(暂行)
第一章 总则
第一条遵照《中国科协关于推进院士专家工作站建设的指导意见》、《江西中医药大学院士工作站管理办法》及本校相关制度,根据江西中医药大学院士工作站(以下简称“院士工作站”)建设与发展实际,确定站内组织机构设置。
第二条为保障院士工作站的健康、高效运行,在日常管理中明确岗位分工,经本校院士工作站与院士及团队友好协商,并由校党委会议审议,对站内内设机构及相应岗位职责进行确认。
第二章 站内机构设置
第三条院士工作站设站长1名,执行站长1名,副站长2名。
第四条院士工作站内设项目办公室、行政办公室,行政办公室为院士工作站工作委员会、学术委员会秘书处挂靠单位。
第三章 岗位职责
第五条院士工作站岗位职责如下:
(一)站长:由院士担任,主持全站行政管理工作,负责发展规划、工作规划的编制、审核、组织决策。指挥、协调全站各项工作的正常实施。推荐站内学术委员会委员、工作委员会委员人选。
明确站内各成员的分工和职责,重大事项坚持民主决策。负责院士工作站承担的重大科研项目,指导重大产学研项目的落地与成果转化。指导工作站人才队伍建设。
(二)执行站长:由学校首席科学家担任,在站长的领导之下开展工作,负责工作站的战略决策分析,积极协助站长完成全站各项工作任务并对站长负责。
(三)副站长(院士团队):由院士助理担任,全面负责工作站的科研工作,指导站内研发团队进行科研攻关,并为研发项目提供技术支持与工作指导。
(四)副站长(学校):由科研处副处长担任,在站长的领导之下开展工作,负责与副站长(院士团队)协调,协助完成全站各项工作任务并对站长负责。按照站长要求完成科研计划的制定与项目管理。完成站长安排的其他工作。
(五)项目办公室:主要根据项目研发内容和进度要求,组织和制定项目的总体工作方案。
(六)行政办公室:负责工作站日常行政管理工作。具体包括站内档案管理、研究生管理、财务管理、党团事务管理及其他行政事务,并作为院士工作站学术委员会秘书处、工作委员会的挂靠机构。
第四章 监督与管理
第六条站内机构设置及岗位分工,由本校院士工作站依托单位与黄璐琦院士及其团队友好协商确认,并经本校党委会议讨论、校组织部备案,受江西中医药大学校党委监督与管理。
第七条站内学术活动接受院士工作站学术委员会监督;站内建设与日常管理接受院士工作站工作委员会监督。
第八条站内内设机构及岗位职责变更须经院士提议,并经工作站工作委员会审议和本校党委会议讨论而后予以实施。
第五章 附则
第九条本制度由江西中医药大学院士工作站负责解释。
第十条本制度自发布日起实施。